农贸市场中出售的河虾、鸭肫兽药残留超标,购买时一定要注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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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对农贸市场食品进行安全检测时,发现兽药残留超标,主要是宁波市中心农贸市场有限公司吕跃平摊位销售的河虾、江山市西市街农贸市场郑衰娟摊位销售的鸭肫。
呋喃西林是一种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,可以治疗畜牲疾病。根据《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》(农业部公告第560号)中规定,呋喃西林为禁用兽药。
有1批次样品检出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,为: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七格农贸市场彩霞水产店销售的黑鱼。
氧氟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,因抗菌谱广、抗菌活性强等曾被广泛用于畜禽细菌性疾病的治疗和预防。《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、培氟沙星、氧氟沙星、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》(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)中规定,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氧氟沙星(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)。
还有,宁波市中心农贸市场有限公司孙恩明摊位销售的鲈鱼检出磺胺类(总量)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,鳊鱼检出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
《动物性食品中兽药**残留限量》(农业部公告第235号)中规定,磺胺类在所有食品动物的肌肉和脂肪中的**残留限量为100μg/kg,恩诺沙星(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)可用于牛、羊、猪、兔、禽等食用畜禽及其他动物,在其他动物的肌肉及脂肪中的**残留限量为100μg/kg。
对于检测出兽药残留超标的产品要及时进行召回,并进行整改。避免被消费者购买食用,建议消费者在去大型正规超市去购买。